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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州公安:立足于“民”,“典”燃学法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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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州公安:立足于“民”,“典”燃学法热!

鄂州公安:立足于“民”,“典”燃学法热!

2025年5月(yuè)是全国第五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为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、走进群众心里(xīnlǐ),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,5月以来,湖北省(húběishěng)鄂州市公安局围绕“美好生活·民法典相伴”为主题(zhǔtí),多形式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。

“楼上(lóushàng)邻居噪音扰民怎么办?”“有没有碰到过借钱不还(hái)的情况?”“熊孩子(háizi)充值网游的钱,家长是否能追回?”“遇到这些问题通通不用担心,在民法典里都能找到答案。”……

“典”亮社区,共建和谐家园。5月21日8时30分,在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永福社区群众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广场门口,鄂州市公安局华容区分局段店派出所民辅警支起“摊位(tānwèi)”,民法典(mínfǎdiǎn)普法早市正式“营业,吸引了不少附近(fùjìn)居民驻足围观。

(民法典(mínfǎdiǎn)普法活动现场合影)

“普法小摊”前,民辅警变身“法治摊主(tānzhǔ)”向村民们发放(fāfàng)普法资料、解读民法典知识要点,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婚姻家庭纠纷、侵权纠纷等常见法律问题(wèntí),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解答。

活动现场,民辅警还携带自制的“漫画(mànhuà)说法”宣传册,针对楼上房屋漏水造成楼下损失、邻居占用公共区域堆积杂物、物业服务等方面问题,围绕民法典(mínfǎdiǎn)知识点用地道方言为广大居民耐心讲解(jiǎngjiě)。

“这种给我们量身定制的普法宣传,简直就像是(xiàngshì)法律(fǎlǜ)外卖,既解渴又(yòu)管饱,民法典把我们生活(shēnghuó)中方方面面问题都想到了,给我们生活提供了保障。”永福社区居民李先生坦言,以前在生活中遇到纠纷(jiūfēn)问题,只知道找警察,其他不知道该怎么办,现在通过对民法典的学习和民警的讲解,明白自己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(民警“摆摊”宣传民法典(mínfǎdiǎn)知识)

初夏时节,法治之风正越过展板(zhǎnbǎn)与横幅,从纸面走向群众身边、走进(zǒujìn)企业、走进乡村、走进校园,走进鄂州市的大街小巷。

“典”亮校园,护航健康成长。5月8日,临空经济区分局燕矶(yànjī)派出所民辅警走进燕矶镇松山小学,结合小学生的认知特点,用通俗易懂(tōngsúyìdǒng)的语言和(hé)贴近生活的案例,向学生们讲解了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,如校园安全(ānquán)、网络保护、隐私权、预防欺凌等(děng)内容。通过互动问答(wèndá)、情景模拟等形式,引导学生们思考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,做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。

“普法活动不仅丰富了学生(xuéshēng)的法律知识,还增强了他们的法治观念(guānniàn),对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具有重要意义。”松山小学王老师说。

(民法典主题(zhǔtí)宣传进校园)

“典”亮企业(qǐyè),优化营商环境。5月9日,鄂城区分局汀祖派出所驻村(cūn)民辅警联合镇司法所走进刘畈村方圆(fāngyuán)特钢模具厂,与企业负责人、职工代表面对面交流,结合企业生产经营(jīngyíng)实际,重点解读民法典中与企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。

期间,法律顾问围绕“合同签订中(zhōng)的风险防范(fángfàn)”“安全生产责任界定”“劳动争议典型案例(ànlì)”等(děng)模块以案释法,深入浅出地讲解企业用工、知识产权保护、债务纠纷化解等内容,并针对职工关心的婚姻家庭、财产继承、邻里矛盾等热点问题现场答疑。

为增强普法趣味性,活动设置“你问我答”互动环节(huánjié),民辅警通过情景(qíngjǐng)模拟、案例抢答等形式,引导职工运用民法典(mínfǎdiǎn)知识解决实际问题。“以前觉得民法典离我们很远,今天才知道(zhīdào)它和工资结算、工伤赔偿都有关联,这样的普法很实用!”厂区车间负责人说。

(民警进企业解读民法典中涉企法律条款(tiáokuǎn))

5月15日,在华容区临江乡,华容区分局(fēnjú)临江派出所民辅警深入(shēnrù)辖区“九小场所(chǎngsuǒ)”,通过发放宣传单(xuānchuándān)、组织商户开展座谈会等多种形式,围绕民法典中与营商环境、商户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内容,进行多维度、深层次的法律解读。

在打造(dǎzào)“行走的”民法典课堂同时,鄂州公安致力于将(jiāng)民法典宣传融入日常工作全过程,融入人民(rénmín)群众生产生活,要求广大民辅警(mínfǔjǐng)在学习理解民法典条款内涵的基础上,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、化解矛盾纠纷、促进社会和(hé)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,为辖区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。

(民警向商户(shānghù)宣传民法典知识)

5月20日,鄂城区分局古楼(gǔlóu)派出所接报警称:某(mǒu)机械公司员工与物流公司司机(sījī)孙某(sūnmǒu)发生纠纷。民警现场询问得知,由于两家公司没有提前沟通好货运费用,导致物流公司的司机孙某在为某机械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时,与该公司员工发生矛盾,进而引发争吵。

了解清楚事情原委后,民警(mínjǐng)按照民法典中运输合同的定义、承运人安全运输义务(yìwù)、承运人合理运输义务以及提货等(děng)条文,对涉事(shèshì)双方进行普法教育,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(zìjǐ)的权利、义务,同时,民警耐心倾听二人的诉求,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,二十分钟后,在民警耐心调解下,双方当事人表示误会一场(yīchǎng),随后握手言和,一场涉企矛盾纠纷至此化解。

“我们将继续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通过更多‘冒热气、贴民心’的普法形式,持续深入开展(shēnrùkāizhǎn)民法典(mínfǎdiǎn)普法宣传教育(xuānchuánjiàoyù),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学习民法典法律知识,真正做到眼中有‘典’、心中有法(yǒufǎ)。”鄂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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